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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“吃”人急需立法

2000-03-0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任延华)北京市在1999年是电梯事故死伤人数最多的一年,其中4起事故伤及的是电梯乘客。日前,有关专家在北京市2000年电梯工作会议上呼吁: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,电梯地方法规亟待建立。

1999年1月23日,海淀区翠微西里小区一部电梯运送乘客,当电梯升至7层后,轿厢门打开,一名乘客转身下电梯,此时电梯轿厢突然下沉,将乘客关在7层厅门地坎与轿厢电机之间,当场死亡。7月14日,朝阳区光熙门北里14号楼南侧电梯在运行时发生开门走车,致使该楼住户祖孙二人上电梯时发生事故,造成一死一伤。8月22日19:35分左右,一部客梯发生蹲底事故,梯内乘客13人,伤7人,其中重伤2人。9月12日,海淀区知春里14号楼航天部五院宿舍,电梯在故障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带病运行,在乘客上梯时突然开门走梯,致使一居民被电梯带倒坠入低坑,当场死亡。

这几起电梯事故均属运行单位在没有查明、排除电梯故障的情况下使电梯带病运行,产权单位不经检验投入使用造成。据了解,北京市已有电梯3万余部,全年全市共检验电梯17885部。住宅电梯增加较快,电梯老化、超龄现象严重。专家们一致认为:要完全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,建立电梯地方性法规首当其冲,以便对维保单位和产权单位,从法律上职责明确,对责任单位,予以处罚,增强强制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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